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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四零”措施强力推进烟花爆竹“两关闭”行动
发布时间:2016-06-28 作者:澧县安监局 浏览次数:6332
    今年4月份,澧县安监局印发了《2016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将国家安监总局部署的烟花爆竹“两关闭”行动贯穿本轮行政许可中,全县烟花爆竹“两关闭”行动拉开帷幕。县安监局采取“四零”措施有序推进,稳扎稳打,效果显著。
    一是决策执行“零折扣”。针对“两关闭”行动启动以来,大多数零售业主反应强烈,部分镇(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认为工作量大,难度大且与现实差距太大产生畏难心理,处于观望状态的情况,县安监局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宣讲法律法规及政策,分析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不执行政策后果的严重性,强调县、乡两级只是政策的执行者不是制定者,执行政策必须“零折扣”。
    二是宣传动员“零距离”。全县19个镇(街道)安监站将国家安监总局“两关闭”文件复印至1143家零售业主并签字确认,5月份分别召开零售业主大会,邀请县安监局相关同志到会解读政策。和业主面对面沟通,减少推动工作的阻力。同时,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推动此项工作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三是规划布点“零情面”。县安监局利用零售许可证核发之机,按依法办事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讲情面,凡不符合条件的零售店一律不审批发证。在规划选点上,县城规划区内不设店;镇(街道)人员密集场所不设店,尽量向街头街尾符合条件的地方分散;建议一个自然村(居)设一家;特殊地域不设长期性零售店,“两节”(春节、清明节)期间设季节性零售店。通过本次规划,全县有望将零散店总数控制在800家以内,城头山镇减少幅度最大,由原来的97家减少至54家。
    四是监管执法“零容忍”。“两关闭”行动采取上限处罚等方式,加大对无证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超量存储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绝不姑息迁就,形成有效震慑。县安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对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以及镇(街道)、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站、村(居)的责任予以明确。从7月1    日前,全县将采取“阵地战”和“运动战”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从严“打非”,确保“两关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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