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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销毁6820件烟花爆竹成品
发布时间:2016-06-28 作者:宁乡县安监局 浏览次数:6320

    6月23日,宁乡县安监局组织县公安、消防、供销社、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在该县煤炭坝镇对6820件,价值78万元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收缴成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切实做好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打非治违”取缔的生产经营窝点善后处理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置遗留药物、半成品、成品等危险性废弃物和妥善处理烟花爆竹废弃厂(工、库)房。宁乡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县范围内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清查过程中,发现长期停产的宁乡县腾飞花炮厂、宁乡县星光花炮厂存在有大量烟花爆竹余废药物未处理到位,宁乡县供销烟花专营公司的仓库存有大量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收缴的产品,其中混合药物400公斤,引线50箱,黑火药500kg,亮珠200公斤,烟花内筒11000余饼,烟花爆竹成品6820件。在6月12日前,已经组织将余废药物销毁到位。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收缴成品集中销毁行动是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之一。为了确保销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县安监局成立了临时领导机构,聘请了专业人员制定了销毁方案,并调动、配备了防止事故的发生的治安(警力)、消防、救护的人员和设施、设备随时待命。当天,活动按照时间服从安全的原则有序开展,通过3小时的努力,6820件违规成品全部安全销毁到位,县安监局还配备了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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