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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不再设临时销售点
发布时间:2021-11-15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7893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其中提到,朝阳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

       通告提到,为切实维护朝阳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和大气污染,为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朝阳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朝阳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公安机关及相关执法单位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且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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