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期间沈阳市烟花爆竹销售时限为1月17日零时至1月31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共计15天;燃放时限为1月17日零时至1月31日24时和2月8日当日零时至24时(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和正月十五日当天),共计16天。
2020年春节期间,全市零售点总量为390个。
【特别提醒】
沈阳已发布最严烟花爆竹禁放令!从明年3月起,沈阳这些区域将划定为全年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包括三环绕城高速公路(含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大东区四环路以内区域,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但经市政府批准的重要节日、重大庆典等活动除外。
这也就是说,除政府批准的特殊情况以外,2020年春节是沈阳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城区准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最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