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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春节鞭炮燃放时间公布!尤其要注意的是初八这天……
发布时间:2019-01-22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8133

每到春节

放鞭炮是我们最熟悉、

最传统的祈福仪式

是中国年不可或缺的文化符号

也是我们记忆里最生动的

生活场景和温暖细节

眼瞅着还有30多天

就要到春节了

今年什么时候

可以放鞭炮?

2019年春节期间

沈阳烟花爆竹销售时限为

1月28日至2月11日

(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

共计15天

燃放时限为

1月28日至2月11日

(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

2月19日当天

(正月十五)

共计16天

需要注意的是

从去年春节开始,正月初八到正月十四期间是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的!照比往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时间从小年到元宵节,今年的燃放时间减少了7天。

所以小编也要提醒一下

初八很多商家喜欢

都喜欢放“开门炮”

但!是!

今年初八禁放鞭炮!

一定要记住了~

烟花爆竹安全APP上线

沈阳今年新推出沈阳市烟花爆竹

安全“我查察”APP

系统收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5家

常年零售388家

临时零售380家

市民可使用手机

识别下图二维码下载APP

同时监督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目前安卓手机可下载查看)

14类禁放烟花爆竹燃放地点

如果你要放鞭炮

记得千万避开

下面这些地方: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重要军事设施;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

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火车站、客(货)运站、机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以及周边距离100米范围内;

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室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0层以上或者高于24米的建筑物周边距离10米范围内;

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在物业企业划定燃放区域以外,尚未实行物业管理区域,在街道办事处指定社区委员会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城市绿地;

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违规燃放最多罚款500元!

第二十一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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