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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烟花爆竹企业符合验收条件 9月起可复工
发布时间:2016-08-11 作者:红网 浏览次数:5915

红网醴陵8月10日讯(通讯员 王晋)8月10日,笔者从湖南省醴陵市安监部门获悉,从本月15日起,醴陵市将全面铺开烟花爆竹企业复产验收工作,并从9月1日起组织恢复生产。

  企业如需复工,可提出复产验收申请。具体条件如下: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证照在有效期内;

  2.企业法人代表、生产厂长、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经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考核为合格;

  3.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4.厂区分区明确,生产区与生活区要可靠隔离;

  5.药物管控要到位;

  6.无违法转包、分包和多股东分线各自组织生产情况;

  7.无私搭乱建工房、改变工房设计用途情况;

  8.机械设备安装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9.药物总库、中转库和成品库的配置和建筑结构达标,并且按相关标准整改到位;

  10.防雷、防火、防静电和防护屏障的安全设施达标改造到位;

  11.购买了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12.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落实到位;

  13.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到位,并接入到市安监局的烟花爆竹安全指挥中心;

  14.如有被依法立案行政处罚的决定,该行政处罚决定已经执行到位。

  笔者还了解到,符合条件的企业依照程序申请后,需再经过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醴陵市安监局逐级验收,签署同意意见,上报株洲市安监局复产验收合格后,从9月1日起组织恢复生产。高温停产时间如有调整,复产时间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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