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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五项措施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
发布时间:2016-06-21 作者:张家界在线 浏览次数:6064

    张家界在线6月20日讯(通讯员 黄拥军 彭海凌 全丽琴)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6号)精神,按照《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湘烟花整〔2016〕1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现状,张家界市将采取五项措施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退出。

  一、大力宣传动员。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烟花爆竹整顿治理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整顿治理会议精神,深入企业实地宣讲的方式,向企业讲懂政策和法律,讲明目标和任务,讲清方向和出路,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确保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掌握退出工作要求及相关政策。

  二、联合执法推动 。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 扎实开展计划执法和“烟花爆竹百日执法”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联合安监、公安、林业、国土、交通、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制定详细执法方案,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商标、燃放、运输、存储等专项整治。同时要严防非法生产,建立完善常态化“打非”机制和“打非”队伍。

  三、引导企业自愿申报退出 。要按照退出、保留企业的规定,遵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依法依规、有序平稳”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企业自愿申报退出。

  四、组织实施退出 。根据报备的实施方案,针对每家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一企一策”退出或转产实施工作方案。 对已签订自愿退出书面协议的,公示退出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指导企业按照规定处置原辅材料、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余废药物。 指导企业拆除相应厂房、生产设备设施; 完成企业清算,申请注销相关证照。 申请验收。

  五、组织验收审查,核定和兑现奖补 。按照“县实施、市验收、省抽查”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人民政府统一报省退出办。对市人民政府验收合格,且经省退出办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和抽查合格的,兑现省级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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