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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发通知 对烟花爆竹整治提出八个“一律”
发布时间:2016-06-14 作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浏览次数:6749

     6月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全国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意见》中要求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并提出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的八个一律:

 
  (1)对分包转包、一证多厂、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对存在“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改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对工作台(地面)导静电设施和机械设备接地不合格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4)对“三库”不达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不予延期换证;
 
  (5)对不符合《礼花弹安全生产条件》(AQ4121)、《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安全基本要求》(安监总厅管三〔2013〕43号)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提升或予以关闭;
 
  (6)自2016年7月1日起,对领导值班安排未上墙、职工进出厂未打卡(或签名)登记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7)自2017年起,重点部位和总仓库未实现防超员超量视频监控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
 
  (8)自2017年起,爆竹引火线“干法制引”工艺和烟火药手工混药工艺一律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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