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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委办查处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案46起
发布时间:2016-04-21 作者:兰州日报 浏览次数:13719

    中国甘肃网4月2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吕晟君 实习生 石雨涵) 4月19日,记者从兰州市安委办获悉,自4月1日起至4月10日,近郊四区共发现、处理违规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案件46起。记者注意到,此次处罚的案例包括开业庆典、婚庆以及购买新车、乔迁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计罚款12800元,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28件,行政拘留1人。

    根据相关规定,自2月24日起,我市确定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一律撤点停售,剩余产品由批发企业于3月6日前组织回收完毕。与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接壤的榆中县和平镇、来紫堡乡,皋兰县忠和镇、九和镇,永登县树屏镇等乡镇区域内的长期零售网点,年内全部退出销售,重新规划布点。此外还明确,至2017年1月19日前,城关区、七里河等四区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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