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 正文
广州市安监局督查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31 作者:番禺日报 浏览次数:14318

    根据《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督导的通知》穗安监〔2016〕33号文的要求。3月22日,市安监局副巡视员伊松带领监管三处副处长陈华康、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朱华等一行四人对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督查,区安监局有关领导、大石街和南村镇安全办主任陪同检查。

    督查组首先对长隆旅游度假区燃放烟花现场进行检查。长隆集团计划在2016年4月14日至7月13日期间的节假日,在长隆旅游度假区夜场继续燃放烟花。在现场听取了长隆欢乐世界有关负责人对现场安全措施设置的介绍,并了解了相关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督查组对长隆欢乐世界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查核燃放承包商现场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记录,确保持证上岗;二是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烟花查验、登记管理制度;三是要监督切实按程序执行相关方案,做好燃放安全保障工作。

    随后,督查组到南村镇抽查了两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每到一处,督察组都要求网点负责人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只管营利罔顾安全。并强调下一阶段安监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的节日。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信息,期待您的精彩评论!
二维码辽宁烟花爆竹扫一扫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