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花爆竹供货企业实行
会员制管理的通知
省内经营批发企业、省外生产企业:
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辽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引导产销两地依法依规经营,维护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促进行业稳步、持续发展,结合辽宁烟花爆竹市场实际情况,根据辽宁省烟花爆竹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并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协会决定“为辽宁供货的生产企业,从2016年起实行会员制管理”。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实施,依据《辽宁省烟花爆竹协会章程》,协会制定了入会条件,对拟申请加入我协会的供货企业,以此条件进行审查和把关。
供货企业入会申请条件:
1、具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规行约,无违法行为;
3、烟花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或爆竹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规模;
4、近三年无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5、自愿遵守协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积极缴纳会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6、自觉遵守供货规定,自愿接受协会的监督。
根据我协会会费标准要求,会员单位会费标准为4000元。
下载附表:1、申请加入协会需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