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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部 住建部等印发《特种作业目录》明确烟花爆竹5类岗位应持证上岗
发布时间:2026-05-27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14
      为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特种作业管理,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印发《特种作业目录》的通知(应急〔2026〕45 号),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前,应急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应急厅〔2026〕14号),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进行更新,并编制了新版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规范和填写说明。
 
《特种作业目录》将“烟花爆竹安全作业”列为独立大类,并细化分为以下五小类具体作业项目:
 
10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作业。
 
10.1 烟火药及效果件制造作业
 
指从事烟火药及效果件制造过程中的混合、造粒、筛选、压药、浆药、干燥、计量、包装等危险等级为1.1级生产工序的作业。
 
10.2 黑火药制造作业
 
指从事黑火药制造过程中的二味或三味球磨、潮药装模(潮 药包片)、压药、拆模(撕片)、凉片、碎片、造粒、抛光、浆 药、干燥、散热、筛选、计量、包装等作业。
 
10.3 引火线制造作业
 
指从事引火线制造过程中的制引、浆引、漆引、切引、干燥 等作业(湿法制引除外)。
 
10.4 烟花爆竹产品涉药作业
 
指从事烟花爆竹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装药、压药、筑药、点药、 已装药部件钻孔、礼花弹糊球等作业。
 
10.5 烟花爆竹搬运作业
 
指从事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半成品、专业燃 放类产品的装卸、搬运等作业。
 
此外,在烟花爆竹企业开展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也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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