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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的呼声变成掌声
发布时间:2023-05-23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3360

    在泉州中心市区有望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了。近日,本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已拟定,现征求公众意见,欢迎广大群众参与。

    每逢春节,年味渐淡就会成为国人热议的季节性话题,其中的一大原因,就是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缺失了过年应有的仪式感,也减少了热闹的氛围。如何在平衡环境保护与安全等问题的同时,又兼顾民俗与民意,对于相关职能部门而言已成了城市管理中的一道必答题。

    众所周知,爆竹至今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烟花爆竹对于中国人来说,不仅是一种节日助兴的特色消费品,更是一种承载了民俗文化的精神产品。此次我市的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限时、限地、限品种等详尽的举措,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可以说做到了审慎适度可行。

    燃放烟花爆竹之所以被人所诟病,无非是会有环境污染、人身安全方面的负面影响,但事物都是利弊兼具的,正如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可能会导致交通拥堵,也可能遭遇交通安全事故,但不能因此就将汽车一概停运,加强大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提高汽车的安全性能才是解决之道。同理,要让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传统习俗和文化得以延续,也一样需要兴利除弊地良性传承,只要管控措施配合跟上,负面因素就能做到可防可控。

    其实,今年春节前陕西延川、甘肃白银、山东东营、山东滨州、辽宁大连等地就发布通告,在部分区域和特定时间段可燃放烟花,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在社会观念已然进步的今天,多地对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由“放”到“禁”再到“限”,政策的动态调整与优化不仅具有普遍的民意基础,也具备现实的操作可能性,更体现出政府管理与服务思维的创新。揆诸现实,2018年印发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无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今的调整亦可谓水到渠成。

    当然,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从“禁”到“限”,相关政策的调整迈出了一大步,但对市民的文明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毕竟,限放不等于放任,只有每个人都以高度的文明自觉去遵守相关规定,才能让好举措真正惠及大众,也为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提供空间与可能性。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全党上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当下,我市相关部门也为此次调整燃放烟花爆竹举措建立了意见反馈通道,以汇集最广泛的民意。正所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燃放烟花爆竹由“禁”到“限”看似小事,却是市民节日生活中的大事,因此,只有通过充分的公众讨论,达成更广泛的社会共识,方能推动出台更精准的方案。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节日文化是一个民族精神和情感传承的重要载体之一,也是我们精神家园的原点,燃放烟花爆竹无论是曾经的“禁”还是如今的“限”,都是时代发展的佐证。其实,城市管理的许多问题都是触类旁通的,“禁”与“限”也从不是非黑即白的单向关系,只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去用绣花功夫做到精细化管理,就能在张弛有度中画好城市发展与民生幸福的同心圆,从而真正把群众的呼声变成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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