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 正文
辽宁朝阳3人被抓,又是烟花爆竹惹的祸!年关愈近,这些行为不要做!
发布时间:2022-12-27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4041

当前,按照辽宁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朝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邮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行政拘留3人、依法收缴烟花爆竹1985件,极大消除了安全风险隐患。

12月16日19时许,喀左警方在大城子镇附近发现了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白色冷藏厢式货车,并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82件。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已被喀左县公安局依法作出了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涉案烟花爆竹均已被依法收缴。

12月17日,凌源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货车司机王某某正从内蒙古自治区某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返回凌源。当日,王某某被警方抓获,并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465件。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已被凌源市公安局依法作出了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涉案烟花爆竹均已被依法收缴。

12月19日,建平警方在万寿街道某村附近开展工作时发现,一辆货车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核实,车上共有烟花爆竹338件。

目前,违法行为人邸某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已被建平县公安局依法作出了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涉案烟花爆竹均已被依法收缴。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根据相关规定,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使用专门的危险品运输车,承运人、驾驶员、押运员均要取得相应的资质证明,同时还对运输车辆行线、经停地点等有严格规定,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不但存在危险,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春节愈近,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将依法严惩。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信息,期待您的精彩评论!
二维码辽宁烟花爆竹扫一扫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