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省外烟花爆竹供货备案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优质产品在辽宁市场的销售,鼓励省外供货备案企业创建产品知名品牌,经研究决定开展烟花爆竹“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好产品”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外供货备案企业在辽宁市场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评选条件
1、参评产品在辽宁市场具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且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在销售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没有出现任何质量责任事故。
2、参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经省级(含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提供了产品质检报告。
三、评选办法
1、由省内经销公司推荐报省烟火协会秘书处(推荐表附后)。
2、协会秘书处对各公司推荐的企业进行统计筛选后由协会理事会综合考评审定。
3、参评产品一经评定,协会秘书处将通过各种媒体形式予以宣传,提高当选产品及其企业的知名度。
4、被评为“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好产品”,由协会授予“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好产品”称号,并颁发证书,授权获奖产品使用“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好产品”标识,用于产品的内、外包装上,扩展其市场效应。
四、推荐时间:至2012年3月18日止。
协会秘书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53号
邮政编码:110031
联系电话:024-86221185(传真)024-86262267
电子邮箱:lnyanhuo@163.com
辽宁省烟火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