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烟花爆竹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行业标准化进程,以标准化提升产品质量,引领行业健康稳步发展,由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为烟标委)和全国烟标委网络服务中心共同举办“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工作先进百强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工作先进百强企业”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承办单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络服务中心
网址:www.cnfi.gov.cn
三、参评条件
(1)全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燃放企业,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有效;
(2)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年产销量2000万以上;
(3)在近三年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能积极参加烟花爆竹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参加和组织标准宣贯工作,执行标准到位,标准档案齐全,积极参加烟标委重大活动;
(5)烟标委委员、观察员单位企业可直接参评。
四、活动流程
(1)初级申报:2011年10 月26日至11月20日,由烟标委指定协办单位和负责人按照初评条件组织申报。
(2)资格审核: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由初评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产生候选企业名单。
(3)专家评审:2011年11 月24日至11月27日 ,由烟标委组织专家组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通过专家评议产生的评审结果由全国烟标委秘书处审查并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
(5)结果公示:2011年 11月28日至12月 13日,评审结果在烟标委官方网站www.cnfi.gov.cn进行统一公示,如有异议,企业可于10日内以文字的形式向烟标委秘书处上报。
(6)评选企业宣传: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个媒体对评选产生的百强企业进行宣传。
(7)授牌:烟标委拟在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9593《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等新标准全国宣贯会议上对“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工作先进百强企业”进行授牌。
五、说明事项
(1)获奖企业公示及宣传推广服务费用10000元,收费标准如下:
1、广告推介:在烟标委官方网站对获得“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工作先进百强企业”进行宣传;在部分报刊、杂志媒体上为获评的百强企业进行宣传。
2、网站服务:
a标准检索及下载 b网上报检(出厂质检、委托检验);
c产品认证发布 d新闻咨询;
e在线技术支持与帮助 f网上培训报名申请;
g标准宣贯及普及
h专业技术论坛专家论点及技术文献刊登;
(2)未获评百强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办单位联系人:
孙元春13874863228 0731-83683638
张 姜 13787212316
承办单位联系人:
张 伟13808490222 0731-83683641
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