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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公安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清退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01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9295

       2月27日和28日,丹东市公安局组织警力,连续两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剩余烟花爆竹清退工作。累计清退烟花6948件、鞭炮7360件,确保节后剩余烟花爆竹全部清退入库,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行动中,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全力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各临时零售点业主必须将剩余的烟花爆竹产品全部清退到相关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房,并由该企业对清退的烟花爆竹进行代保管,各临时零售点内不允许储存、销售任何烟花爆竹产品。各属地派出所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进行了逐一排查,逐个督促其尽快完成烟花爆竹的清退工作。同时,对销售网点业主开展了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其安全风险意识,告知其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严禁以任何理由、形式私自将未清退的烟花爆竹存放在靠近居民小区、学校、集贸市场、商场、宾馆、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车库、地下室、存储间和居家私自搭建的棚子等不符合安全防范标准,极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内。对于非法储存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文/马洪印)

警方提示

       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丹东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全市从农历二月初三(今年3月15日)开始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为市内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范围内实行街道和社区管理的区域(不含区所辖乡、镇及振安区金矿街道、太平湾街道)。市公安局各属地治安部门和派出所近日将不断加大巡查检查工作力度,持续做好限放工作,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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