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烟火协会文件
辽烟协字(2011)3号
2011年辽宁省烟火协会年会
暨产销洽谈会议通知
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供货备案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据《辽宁省省外烟花爆竹供货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安监发[2006]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11年4月13日召开2011年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工作暨产销洽谈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2010年度烟花爆竹行业工作,部署2011年度工作任务;
2、表彰先进;
3、进一步贯彻烟花爆竹管理有关政策;
4、产销业务洽谈、办理备案事宜。
二、参会人员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供货企业法人代表,安监、公安等管理部门领导。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4月12日全天报到,会期3天。
地点:沈阳军区金城宾馆(和平区太原北街1号)。
四、其他事宜
1、参会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会议食宿费自理。省内经营企业按标准交纳协会会费。
2、省外供货备案企业参加会议时,将下列备案材料交至省烟火协会:
⑴ 辽宁省省外烟花爆竹供货企业备案申请表;
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证明;
⑶ 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⑷ 烟花类产品保险公司投保证明(复印件);
⑸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⑹ 企业产品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⑺ 所在地省级质检机构出具的定期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烟花按供货类别、爆竹按供货品种出具);
⑻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⑼ 2010年度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证明(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出具);
⑽ 新办供货备案企业须和省内经营公司签定《意向合同》。
五、联系方式:
沈阳金城宾馆总台电话:024-23168001、23168002
协会秘书处: 电话:024-86210926、86262267
传真:024-86210926
辽宁省烟火协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