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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黄小玲建议:各地应把禁放烟花爆竹改为限放
发布时间:2020-05-25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7734

       北京头条客户端刊发了《北京青年报》记者朱开云的一篇报道,标题为《全国人大代表黄小玲建议:各地应把禁放烟花爆竹改为限放》。该报道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一刀切”式的禁燃烟花爆竹政策,引发了争议。特别是2020年春节,河南省率先在全国31个区市中出台全区域、全时段禁放政策,一度将烟花爆竹禁放推向高潮。

       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小玲递交了一份《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对烟花爆竹实行“一刀切”式禁放政策的建议》,黄小玲表示,目前已有很多代表委员赞同她的建议,她希望这一份建议最终能够形成议案。

       黄小玲建议,为了保护烟花爆竹这一千年文化遗产,各级地方政府应当事实求是,根据国家的立法精神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禁、限放政策,切实杜绝“一刀切”式的禁放政令。黄小玲认为,有些地方政府实行全区域、全时段“一刀切”式的禁放政策,不符合国家的立法精神。当前,做出禁、限放政令的各地政府大都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两部法律法规授权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决定合理的禁、限放范围、时间和种类,但不是简单地、“一刀切”式的禁放。

       黄小玲表示,当前的烟花爆竹行业已有较为严格的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从生产到流通每个环节均有法可依,有标可依。我国烟花爆竹生产整体水准已达到发达国家的安全和环保标准,从我国占据了全世界烟花出口额的90%便能说明这一问题。

       黄小玲说,燃放烟花爆竹已是中华民族传承了一千多年的社会习俗和文化,它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烟花爆竹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应依法受到保护。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对燃放烟花爆竹均持积极开放的态度。

       遗憾的是,世界各国正用我们生产出来的产品去点亮生活、庆祝胜利、狂欢节日、憧憬未来之时,我们自己却正在对这一文化遗产进行限制和“封杀”。如今的“封杀”结果很可能会造成在多年以后我们需要花费大量资金和时间去重塑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

       黄小玲在建议中还提到,保护烟花爆竹产业对复工复产、稳定就业、打赢脱贫攻坚战都有着积极意义。我国是世界最大烟花爆竹生产、消费和出口国,烟花爆竹生产和消费量约占世界总量的90%,出口贸易额约占世界总量的80%。目前全国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220家,产值超670亿元,其中出口额接近100亿元。

       我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基本都是地处偏僻农村,整个产业链有从业人员近400万人。作为烟花爆竹主产区的湖南浏阳和醴陵、江西万载和上栗,烟花爆竹产业市场份额约占全球的80%以上,约占全国的90%以上。烟花爆竹行业对老区人民摆脱贫困、提高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行精准扶贫都起着重要作用。

为此,黄小玲提出了几点具体建议:

       一、对烟花爆竹燃放实施“禁改限”,可参考首都北京的相关政策,北京近些年对大气污染的问题尤其重视,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不遗余力,但北京的政策制定者并没有实施“一刀切”的禁放政策。

       二、对烟花爆竹进行严格的分级、分类管理。要应尽快启动对《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和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对烟花爆竹产品进行严格的分级、分类管理。

       三、将烟花爆竹消费税改为消费终端征收。在《税法》修订时增加对烟花爆竹的终端消费者征收消费税,利用市场和行政两只手来共同调节消费人群和消费数量。

       四、各级地方政府在制定涉及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时应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举行听证会,并在网络媒体上征求民意。

       五、应该强化烟花爆竹行业资金投入保障,请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烟花爆竹中央级税收反哺给主产区政府,推动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一个安全、环保、与国际接轨的新型烟花爆竹产业。

(内容来源:北京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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