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外供货企业报送资料的通知
省外各供货企业: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根据政府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近期无法召开产销会。为保障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促进产销衔接,进一步做好二〇二〇年产销工作,依据《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自律公约》,经研究决定,网上收集供货企业资料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7月31日之前到期的企业,需提供属地应急管理局出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说明;
2、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所在地省级质检机构2019年度以后(含2019年)的监督检验报告,其中,烟花类需提供三种型号以上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产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商会的推荐函原件(其中,应明确“上年度企业年产值、近二年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5、辽宁省烟花爆竹供货企业申请表(附件一);
6、2019年抽检不合格企业需提供整改措施及整改报告;
7、承诺书(附件二)。
二、具体要求:
1、三类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进入辽宁市场。
2、供货企业必须遵守《辽宁省烟花爆竹行业自律公约》(附件三)等规定,满足进入辽宁市场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要求。
3、申请单位对其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料必须清晰。
4、主产区供货企业材料由当地商会代收统一上报,其他地区企业直接报协会秘书处。
5、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西街18号 405室
收件人:吴倩 电话:13840076851
材料截止时间:6月30日
6、联系人:吴倩 卢现强
电 话: 024-8626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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