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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局:61批次烟花爆竹产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0-01-17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7701

       元旦、春节前夕,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内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147家烟花爆竹经销单位的300批次产品。经检验,54家经销单位的61批次烟花爆竹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查合格率为79.7%。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引燃装置、结构和材质、筒体、药量、爆竹计数误差等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查涵盖了个人燃放类的爆竹类、喷花类、升空类、玩具类、组合烟花类等五大类产品。抽查依据GB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底塞牢固性、引燃装置、结构和材质、筒体、药种、药量、升空产品封头、封底、烧成率、爆竹计数误差、手持部位长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结果基本反映出了烟花爆竹产品行业目前实际情况。体现在部分生产企业对标准贯彻执行不到位,追逐利益,而忽略了产品质量的把关,依靠低价产品冲击市场,盲目降低成本,生产管理不到位,质量检验控制不严格。

烟花爆竹产品小常识

       烟花爆竹: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一、正确选购烟花爆竹产品

消费者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做到“三个识别”:

1.识别销售商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正规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2.识别烟花爆竹的产品类别: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如果发现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的零售商,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3.识别产品的外观:选购的烟花爆竹应该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浮药。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和清楚的中文燃放说明。

二、正确存放烟花爆竹

购买烟花爆竹后应尽量缩短在家里存放的时间,注意做到“三个不要”:不要靠近火源,不要淋雨受潮,不要储存量太大。

三、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产品的正确燃放,是保证安全的重要环节。如何保证安全燃放,我们认为要做到“二个仔细、三个关注、四个注意”

“二个仔细”:一是燃放前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产品实物示例图片);二是燃放前仔细阅读产品警示语(产品实物示例图片)。

“三个关注”:一是关注禁放区。如: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输变电设施安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山林接近区、草原防火区等禁止燃放;二是关注燃放品摆放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三是关注风力和风向。当风力大于6级时禁止燃放,并注意风向对漂浮物落点的影响。

“四个注意”:一是注意燃放品的正确摆放(正确摆放示例图片):应选择地面平整、坚实的场地,对于喷花、小礼花、组合烟花、旋转升空、双响等燃放品的放置应确保方向正确、平稳牢固,防止人为倒筒;二是注意点燃引火线姿态(正确点燃示例图片):在正确识别引火线后,身体侧位、手臂伸直、用香支或香烟点燃(禁止明火点燃),点燃后迅速离开至安全距离观赏;三是注意引燃后出现的异常情况:如出现断火现象,禁止再次点火,更不能马上接近断火产品伸头查看,待明确原因后再行处理;四是注意手持燃放品的要领(正确示例图片):当燃放品需手持燃放时,要用手指掌控筒体尾端,严禁以手心托住筒底部。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城市雨水井盖、污水井盖和其他排水设施,以免引燃、引爆排水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希望大家能做到正确购买、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产品,防止不安全行为和各类事故,让烟花爆竹为我们的生活和节日增添欢乐和色彩。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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