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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销毁24吨非法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19-11-28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8060

    11月21日上午,广州警方在从化区某采矿场集中销毁了前期被广州海关查获的非法出口烟花爆竹24吨。

    据悉,该批非法烟花爆竹集装于1个集装箱内,共计有鞭炮、擦炮等各类烟花爆竹约24吨。为逃避打击,货主将该批烟花爆竹伪装,后以“玻璃杯”名义进行报关,辗转省内多地运至我市南沙港码头,计划非法出口至某国。

    10月19日,广州海关查获了该集装箱,并立案调查。10月22日,广州海关将涉案的非法烟花爆竹移交广州警方处置。为消除安全隐患,11月21日,广州警方经周密计划和部署,在从化区某采矿场依法将该批非法出口的烟花爆竹予以彻底销毁。

    传统佳节将至,广州警方提请市民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切勿在我市禁放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广州警方也欢迎市民积极举报非法销售、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警方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目前,广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

    1.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5个区全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花都区新雅街、新华街、秀全街以及花城街建街前原属新华街的范围、花山镇G106国道以西三东大道以南的范围内、机场周边村(墟)(即花山镇东湖村、小布村、平东村、平山圩、洛场村,花东镇天和村、九湖村、凤岗村、九一村、推广墟、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庄村、石角村、李溪村)和狮岭镇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3.番禺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小谷围街、大石街和洛浦街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4.黄埔区除永和街和九龙镇镇龙社区、镇龙村、迳头村、九楼村、大坦村、麦村、金坑村、均和村、福洞村、福山村、大涵村、汤村、旺村、新田村、洋田村之外的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5.从化区街口城区的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6.增城区中心城区各居民委员会管理的范围内,城丰村、夏街村、西山村斋路自然村、罗岗石角新村,广汕公路雁塔大桥西至三联路口、荔城大道的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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