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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烟花爆竹耀中华,不能全面禁放,千年文化必申遗!
发布时间:2019-10-18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9092

       宋代王安石曾在他的诗《元日》中这样描绘过过年时燃放鞭炮的情景:“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10月1日晚北京天安门广场,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举行的烟花表演中,伴随着激昂的音乐,70根光柱沿长安街一线拔地而起,直冲夜空,12枚“虎尾”烟花形成擎天巨柱,一朵朵美丽的烟花在北京的夜空绽放,总燃放时长约20分钟,烟花表演成为整个广场联欢的有机组成部分,随韵律悦动,随节奏起舞,一个烟花图案的造型就像绘画,笔触越细腻图案越精致。烟花形成的‘人民万岁”文字图案、东信公司燃放的“孔雀开屏”图案呈现绚烂的花火,气势恢弘。

        据科技部国杰研究院主任刘作骥研究员介绍:烟花爆竹生产与燃放己有2300多年历史,中华各民族在重大节日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承载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因,是中华民族千年的历史记忆,是文化符号,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目前为数不多的具有产业功能的文化产品,全国有百万农民参加其生产与销售,是乡村振兴中产业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限放烟花爆竹,不能一禁了之,呼吁国家将烟花爆竹产品列入文化产品,也建议部分地方政府不能全面禁放。国杰研究院也正与有关部门合作,推动烟花爆竹行业“十四五”全国规划及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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