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是沈阳三环内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的第一天。当天,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公安局组织联合检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随应急管理局对全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进行了全覆盖式排查。
多个检查组督查爆竹零售点位
当天一大早,记者随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位于和平区长白三街与南京街交会处的一处临时爆竹零售点,销售亭已关闭,外面还挂着提示横幅:除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当天,其余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当天,市应急管理局组成多个检查组,对设有临时零售点位的地区进行督查。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管理,严查将烟花爆竹混装成箱、继续销售等行为;督促批发企业和零售业户在2月12日前完成剩余货品回库,并完成后续的零售设施设备拆除。
目前,全市所有临时零售点的剩余烟花爆竹已于2月12日零时前全部装车返库。大部分临时零售点已完成了销售亭拆除。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期的宣传力度,督促各地区执法部门,加强零售点烟花爆竹返库、设施设备拆除过程管理,普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入库储存情况。
初八至正月十四强化燃放管控
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沈阳晚报再次提示广大市民朋友:沈阳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除政府规定的允许燃放时间和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庆典活动、重要节日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余时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2019年春节期间,沈阳市烟花爆竹燃放时限为1月28日至2月11日和2月19日当天(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当天),共计16天。
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正月初八至正月十四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违规燃放将被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如果发现违规销售、燃放情况或火灾隐患,可以拨打12350、110、119举报。
正月十五还能再燃放一天爆竹
正月十五当天,沈阳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还可再燃放一天爆竹。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建议市民不要将大量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还没燃放完的烟花爆竹最好在正月十五这一天燃放完毕。如果之后仍有少量烟花爆竹剩余,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并远离大功率电器和煤气灶的地方。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