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陵川、沁水县政府分别发布《关于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两县政府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