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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8-05-08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5747
  

    5月3日至4日,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夏兴率执法检查组对本市首部地方法规《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5月3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张荣先副市长关于全市贯彻执行《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工作情况报告和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履职情况的汇报,并与各职能部门就《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深入贯彻该《条例》进行了座谈,听取修改建议和意见。夏兴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条例》依法履职,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该《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先后接待了泰州、南通、大连、抚州、吉安等地人大立法考察团来我市考察,为他们介绍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立法和执法工作经验。实施一周年来,我市城区共接到燃放烟花爆竹报警272起,已依法查处249起,处罚249人,城区烟花爆竹随意燃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夏兴副主任指出,该《条例》作为九江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因领导有力、宣传有力、协调有力、处罚有力,又得到了广大群众衷心拥护,实施非常成功,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了城区生态环境,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同时也指出,该《条例》实施中还存在宣传解读不深、个别职能部门履职主动性不强、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还有盲点等问题。夏兴副主任还就《条例》的燃放管理范围、时段、处罚幅度以及省政府有关禁燃烟花爆竹的通知的执行等情况及《条例》修改建议,作了进一步解读和阐释,并要求各部门要深入宣传解读,加强协作配合,主动履职,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消除执法盲点,进一步提高《条例》实施效果。

  执法检查组还赴浔阳区、濂溪区开展重点检查,听取了浔阳区、柴桑区、经开区、濂溪区和八里湖新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查看了各区宣传和实施《条例》方面的有关工作材料。(内司委 游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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