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7年12月27日,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开展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源头准入关。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科学合理规划布局零售店(点),要逐条对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的要求,严格把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一律不予许可。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检查,对已经许可但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要求的,要抓紧时间整改,并列出整改时间表;对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依法取缔并关闭到位。
通知提出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级安监、公安机关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欢度元旦和春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省级有关部门将适时对各地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违规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颁发许可证,或者对查处取缔未经许可零售店(点)不力的,及时向当地纪检部门通报,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