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16年,我省行业流通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了自身素质。在开拓市场、创新经营模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行业风气,促进行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协会决定,拟开展守法优秀经营企业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省内会员单位,拟定10个。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依法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且近5年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2、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3、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重合同、守信用、讲诚信,无拖欠生产企业货款等不良行为,口碑较好,无任何质量纠纷和消费者投诉问题;
4、在产品运输过程中,无非法运输行为;
5、遵守行规行约,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市场秩序;
6、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缴纳会费,关心支持协会各项工作;
7、在行业和区域内有较强影响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名列前茅;
8、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在 “打非治违、打假治劣”等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9、在2016年度我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产品质量问题;
10、 无超许可范围经营、违规销售等不良行为 。
三、评选办法
1、各会员单位参照守法优秀经营企业评选条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报协会秘书处。
2、协会常务理事会进行综合考评。
四、表彰方式
获奖企业协会予以颁发“守法优秀经营企业”牌匾,协会秘书处将通过网络、会刊、媒体等多种形式予以广泛宣传报道,扩大企业影响和知名度。
五、推荐时间及联系人
推荐截至时间:2017年3月20日
联系人:李颖、吴倩
联系电话:024-86221185
传真:024-86221185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守法优秀经营企业推荐表
推荐单位:
序号 |
守法优秀经营企业名称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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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经营(批发)企业按所在地区推荐。限推荐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