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新市安监局审批办受理阜新佳宁花炮销售有限公司许可证延期换证材料。
为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制度,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要求,审批办工作人员到阜新佳宁花炮有限公司经营和仓储地点(阜新市太平区塔子沟村四线厂),对公司烟花爆竹样品室;烟花爆竹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等安全条件;仓库消防、防盗、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用电设施;库区库房监控设施、安全警示标示和标示牌;库房定等级定药量5项现场硬件设施等安全条件进行核查。
通过核查,阜新佳宁花炮销售有限公司安全条件达到《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市安监局审批办为企业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