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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今年放鞭炮"零"事故 为历年来最好的一年
发布时间:2016-02-24 作者:沈阳晚报 浏览次数:16530

     过了正月十五元宵节,也就出了年,鞭炮燃放期也过去了。据沈阳市安监局统计,2016年春节期间全市共审批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390个,同比减少110个。我市各级网点销售烟花爆竹约35.3万箱,同比减少10%,销售额5318万元,同比减少8%,剩余烟花爆竹产品约22万件,现已全部返库。实现了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零”事故,为历年来最好的一年。

鞭炮销售量减少10%

“零”事故

     截至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我市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圆满结束。春节期间,全市390个临时零售点全部由“棚”改“亭”,均配备了灭火器、张贴了警示标语、安装了2个以上视频监控设备设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环节未发生火灾、伤亡等安全事故,为历年来最好的一年。

2月29日前

拆除全部零售点

     2月29日前,我市将拆除全部烟花爆竹零售点设施设备。各地区安监部门派专人负责,连锁经营企业全程跟踪作业,加强监管储存安全及排查隐患,对发现擅自存储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移送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各地区严格监督临时零售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余货返库,凡是存在开箱、散包、漏药等情况的一律不得装箱或重新装箱返库,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利用流向登记扫描系统,凡整箱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归垛存放,不得以零售经营业户为单位分散储存。各临时零售点将余货返库后,要将返库的代储凭证报属地安监局备案以便核查。

纳入“黑名单”的经营者

三年不能售鞭炮

     今年烟花爆竹销售期间,安监、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全面落实区域划分看护责任。检查共计700余次,联合检查86次,检查零售经营单位655户,排查安全隐患62项,下达整改指令书57份、限期整改9户、吊销零售许可证6户;市公安局会同其他部门联合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案件21起,收缴并销毁非法违规烟花爆竹4515件,处理违法人员21人、行政拘留处罚10人。市安监局、公安局联手查处了苏家屯某零售点违规超量存放850箱烟花爆竹和于洪区马三家村宋某非法储存447箱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处罚并登记建档。对于没有在明显位置张贴或悬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正本、承诺书、道路占用等相关证照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履行安全生产承诺、信誉度低下者要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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