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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一烟花企业违法分包生产被抓现行
发布时间:2016-12-30 作者:辽宁烟花爆竹 浏览次数:5407

    11月11日,省安监局副巡视员龚伟兵率队赴醴陵市督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现场查获湖南省国申花炮有限公司无视安全监管禁令,违法分包生产。

    上午10时许,督查组进入该厂区检查,发现各类车辆正在装运烟花成品、半成品,人员川流不息,一派生产繁忙景象。细致检查成品库,发现至少有5种标注不同厂家、生产地址的烟花成品,单栋库房内既有成品、又有半成品和包装材料、工具,单筒烟花超高、中间夹带泡沫,都为“假大空”产品,其中还有不少超许可范围的产品。

  获知督查组到来,正在作业的人员神色慌张,纷纷停工藏匿。经现场盘问得知,公司负责人吴某将厂内工、库房分别分包给汤某等4人独自生产组合烟花,其中承包人汤某雇请王某管理,招集20多名工人,擅自将内筒装药工房改为药混合、称料工房,将药饼中转工房改为原材料中转工房、包装材料工房使用,属于典型的违法分包、改变工房用途、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

    根据省安委办主要领导的指示,督查组立即约见醴陵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通报湖南省国申花炮有限公司违法生产事实,并提出四条工作意见:一是责令立即停产、撤出人员、消除隐患、查封现场,对该企业依法顶格处罚,限期整改不达标依法关闭;二是由醴陵市政府组织烟花爆竹主产乡镇主要负责人参观该企业违法生产现场,以此反面典型进行警示,真正压实乡镇一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工作执行力;三是由醴陵市纪委牵头,对在该企业复工复产验收中把关不严、降低条件批准复工的相关人员立案调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是从全省范围内抽调精干执法力量进驻醴陵,开展烟花爆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坚决刹住顶风违法生产的风潮。

  目前,醴陵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正在逐条落实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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