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生产进入旺季,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严防事故发生,12月7日,广丰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芦林街道、街道安监站、芦林派出所,联合对芦林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
据悉,联合检查组重点排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成品的总仓库、中转库,生产企业的涉裸药工房,以及烟花爆竹成品存放库房的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设备等进行详细检查。在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发现部分爆竹生产企业存在机编车间硝饼存放超量、部分车间成品滞留过多等安全隐患,当场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并要求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同时,联合检查组加强对未批复生产、许可证过期已公告注销和许可证暂扣的企业、责令停产的企业进行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加强对整改建设期间企业的监管,严禁边施工边生产。芦林街道还进一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产品信息流向登记制度,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