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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6-11-30 作者:永州日报 浏览次数:5756

    永州日报讯(通讯员 乐剑平)“老板,我们是来进行安全检查的,请您拿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给我们看一下。” 11月25日上午,新田县枧头镇派出所民警与县安监局工作人员来到枧头镇,对每一家商店进行安全检查。当天,在该地查出4家商店非法储存、贩卖烟花爆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0余箱,4名违法人员受到治安处罚。 

    临近岁末,烟花爆竹销售渐入旺季。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新田县公安局结合目前开展的收缴整治枪爆物品专项行动,会同县安监局联合开展岁末安全大检查活动。11月25日上午,枧头镇派出所民警与县安监局工作人员一起到枧头镇开展安全检查,在某“百货批发部”商店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烟花爆竹,但店主黄某无法提供有效购买和销售手续。民警当即扣押非法烟花12箱,爆竹若干。随后,民警根据掌握的情况分别在超市、杂货店、寿衣店查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共14箱,并将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人员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讯问,黄某、肖某、李某、盘某等4人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 

    11月25日下午,新田公安机关依法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嫌疑人黄某、肖某、李某、盘某分别给予治安处罚,当日依法收缴的30余箱烟花爆竹全部给予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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